2020年6月25日為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予3倍的工資,6月26日至27日是按照2倍工資結算的,因此你需用弄清如何計算的。這其中涉及到加班工資基數的問題,你的加班工資與它有很大的關系,下面我們來看計算方法。
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照例放假3天。
2020年端午節是近30年來最晚的端午,如2019年為6月7日、2018年為6月18日、2017年為5月30日、2016年為6月9日、2015年為6月20日、2014年為6月2日、2013年為6月12日。
6月25日:3倍工資
6月26日:2倍工資
6月27日:2倍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 ÷21.75天×300%(法定節假日指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
注: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
1、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加班也是要留有記錄,按照相關法律“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因此對于加班事實的舉證,勞動者可在加班前后,搜集和保留證據:
一是加班前,單位領導用微信、QQ、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加班,內有加班人員名單的;單位張貼加班通知的,可以拍照保留。網絡發布的,不要刪除短信息。
二是交接班記錄、領取材料記錄、工作流程記錄,加班時工作郵件或電話來往記錄等請保留下來。注意對自己所做工作的內容記錄,如開會時間、地點、參加人數、會議內容等。
三是加班后,爭取到同時幫助出庭作證,保留加班后單位報銷的出租車費及報銷理由的復印件,主張加班費的錄音、QQ、微信都對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