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戶口遷移的問題比較多,結婚或者買房想要遷戶口,如何做呢,需要什么材料,以及身份證要不要換呢?等等這些問題,許多居民關于落戶問題還是不太清楚,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答: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申請書(以男方名義申請)。
2.離婚辦理準遷證需要什么資料?
答:①離婚證(法院判決書)原件;
②遷移方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戶籍證明),證件地址必須一致;
③落戶方戶口簿原件;
④申請書。
根據公安部令第43號的相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公民不需要換領身份證:
一,公民遷移戶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轄區行政區域內。
二,公民遷移戶口后,仍在本縣的行政區域內。
即如果公民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需要換領身份證。
1、18周歲(不含18周歲)以下公民提出申請需提供如下手續:
監護人提出的書面申請;
戶口簿復印件;
父母離婚或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其未成年子女姓變更: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的姓名變更,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10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經協商同意,由監護人提出申請,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請書上簽屬原姓名;不滿10周歲的未成人子女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后提出書面申請。
2、18周歲(含18周歲)以上公民提出申請需提供如下手續:
本人提出的書面申請;
戶口簿復印件。
第一步:帶著房權證,去遷入所在地的居委會開具證明。
第二步:去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同意遷入證明。
第三步:帶著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準許遷出證明。
第四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準遷出證明。
第五步:帶著上述材料去遷入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遷入地派出所根據居委會編的戶號受理批準。
2、其他原因戶口遷出辦理流程
第一步:由遷出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可以委托戶主或直系親屬代辦)。
第二步:由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記。
小編點評,落戶問題可以想部門來進行咨詢準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