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生育證到底應該怎么辦呢?很多結婚后逍遙小孩的夫妻一定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今年湖北省就發布權威公告,做出了詳細的申請生育證的詳細條件和需要攜帶的材料的說明,接下來我們還是還了解一下。
1、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本省戶籍人口的;
2、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夫妻雙方的兩個子女中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婚前有兩個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個子女的。
夫妻雙方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辦理《生育證》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資料
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1張;
3.《生育證申請表》1份。
(二)符合再生育條件,有以下情況的,還應提交相關資料及復印件
1.子女中有殘疾人,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需提交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組織鑒定的鑒定結論。
2.夫妻曾經生育過子女,但該子女死亡的,需提供該子女死亡的有效證明。
3.其他符合《條例》規定生育條件的證明。
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生育證》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委托他人辦理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生育證代辦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1.材料準備
夫妻生育前應如實填寫《生育證申請表》相關申請登記事項,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準備好相關申報材料。
申請人可到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或政務服務中心衛生計生服務窗口領取《生育證申請表》;也可登錄湖北省衛生計生門戶網站下載《生育證申請表》和《生育證代辦委托書》。
2.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幾種途徑提交辦證申請:
(一)申請人可通過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申請,由村(居)計生專干將辦證相關材料提交所屬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受理。
(二)申請人可向夫妻一方戶籍地或者現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提交申請。
3.申請受理
申請人提出辦證申請時,應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承諾。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所屬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應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保申請表填寫內容完整,與所提供證件信息一致。資料齊全的,應出具《生育證申請受理告知書》;
資料不全的,應出具《生育證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4.資料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受理辦證申請后,要對申請表填寫內容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
經核查符合辦證條件且資料齊全的,審核同意并蓋章,并通過辦證系統錄入審核意見;經核查資料不齊全的,應出具《生育證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申請人將申報資料補充完整后,再次提交鄉(鎮)、街道衛生計生行政管理機構予以審核;經核查信息與申請信息不一致的,受理單位應通知申請人所在村(居)或協查鄉(鎮)、街道辦事處調查核實。
并根據核實情況通知申請人更正申請信息或修正全員數據庫信息;經核查不符合條件的,應出具《不予批準再生育決定書》,同時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5.辦證審批、發證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符合法定條件且資料齊全的,由分管負責人審批同意并蓋章確認,自申請人提交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決定,打印《生育證》。
加蓋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行政審批專用章,發放給申請人,并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以上就是《生育證》辦理的詳細內容,內容來源為湖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信息內容絕對是權威的,如果想要辦理生育許可證的夫妻們可以按照以上步驟進行辦理即可。
(來源楚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