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安全問題一直備受市民關注,近日蔡甸區交警大隊將正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8月17日起取消了部分路段的停車位,將對停車問題嚴查嚴打,并且針對三輪電動車等車輛實施管制,來看看具體消息。
為進一步規范蔡甸區道路停車秩序,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引導群眾規范停車、文明停車,扎實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自即日起,蔡甸區交通大隊將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
1、自8月17日起,蔡甸區交通大隊將取消漢陽大街城市便捷酒店至蓮花湖酒店路口雙向停車位、茂興路廣場建設銀行至成功大道路口雙向停車位、新福路惠豐苑至蓮花湖中學路口東側停車位(保留西側)。
在此,蔡甸交警提醒廣大車主,請積極配合取消停車泊位的施工工作,將停放在上述路段的車輛盡快遷移。自8月24日起,蔡甸交警將在每日7時至19時依法開展停車秩序整治。
2、自8月24日起,禁止營運正三輪摩托車、正三輪電動車及無牌無證的貨運正三輪摩托車、正三輪電動車在蔡甸城關范圍內行駛。
3、自8月24日起,地鐵四號線(蔡甸段)各地鐵口禁止停放正三輪摩托車、正三輪電動車,兩輪電動車、機動車按照停車泊位依次順向停放。
文明城市,有你有我。希望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和配合,文明用車、文明停放,相互監督、積極遵守,共同維護停車秩序。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