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唐山市將會開啟最新一輪的限行政策和措施,確保當地的交通壓力和空氣環境壓力得到緩解,由于機動車增多,城市道路擁擠,尾氣排放污染空氣等綜合因素,限行勢在必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0〕6號
為緩解道路交通壓力,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2020年8月27日開始,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解除限行時間另行通知。
二、限行范圍。全市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車輛。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按車牌尾號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禁行號碼與北京市保持一致。2020年8月27日至10月4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20年10月5日以后,禁行號碼與北京市同步輪換;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四、以下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
(一)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持有市區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車。
五、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