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錯事如果想著逃避那么心里總會有疙瘩害怕別人揭發,自己做錯事要勇于承擔,但是犯法的事就必須得到法律的制裁,逃避心里怎么能安,良心何在。有時候就是一瞬之間沖動是魔鬼,學會控制自己杜絕傷害他人的事情發生。
“當年我做了糊涂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對受害人進行經濟補償。”昨日,被羈押在襄陽市看守所的黃某對記者說。16年前,作為售樓部經理的黃某意圖強奸一名女下屬,對方拼死不從,從三樓跳下摔成重傷。
黃某逃往云南藏匿,改名換姓辦了身份證,漂白身份,結婚生子,成為當地富翁。
黃某今年47歲。談起16年前的犯罪經過,他用“不堪回首”來概括。
2002年12月的一天,黃某以看房為名,將入職僅一個月的員工林某騙至一幢私人住宅,企圖強奸林某。林某極力反抗,從三樓跳下,摔成重傷。
黃某自知罪無可恕,一路藏匿,最后逃到云南省文山自治州,投奔中學女同學李某。黃某告訴李某他犯了事,要留在文山。李某沒有過多追問。
在文山,黃某找人辦了假身份證,改名“張輝”。不久,他與李某結婚成家,有了孩子。剛開始,黃某在工地做小工,后來成為包工頭,賺了不少錢。
結婚之初,李某往往習慣性叫黃某的真名。黃某一聽,就會條件反射般跳起,對李某大發脾氣。
在潛逃的16年里,黃某曾經聯系過家人,但從沒回過襄陽老家。前幾年,他的父親思子心切,偷偷到文山找他。但黃某害怕自己暴露,一直不敢見面。他的父親在文山待了一周,直到身上的盤纏快花光了,才失望而歸。
襄陽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一直沒有放棄對黃某的追捕。今年9月,追逃專班綜合研判多方信息,發現黃某藏在云南文山。
今年9月25日,在文山警方的協助下,襄陽民警將黃某抓獲。經訊問,黃某對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我知道這一天遲早會來。現在我終于解脫了。”落網后,黃某對民警說。
目前,黃某已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