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的分數線已經出爐啦,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各大省市最低合格分數線是多少,各項科目的分數線又分別是多少,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今年湖北省最低合格分數線吧,希望以下信息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省級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申論》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級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申論》不低于40分;
三、縣(市、區)、省直管市(天門、仙桃、潛江)、神農架林區及以下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申論》不低于40分;
四、為體現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的傾斜,享受傾斜政策的縣(市、區)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五、全省公安機關職位:《公安專業科目考試》不低于40分;
六、省法院、省檢察院等單位的直屬機構或派出機構、全省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獄戒毒系統按招錄機關的機構層級和地域歸屬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如神農架林區人民檢察院某檢察官助理職位,該職位機構層級為縣(市、區)級,且為艱苦邊遠地區,最低合格分數線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溫馨提示:
考生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面試和空缺職位的第二次考錄;成績達到相應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按筆試折算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公告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或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網站發布。
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緊缺專業人才等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5 +面試成績×0.5。
公安機關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40+申論試卷成績×0.30+公安專業科目考試×0.3)×0.5+面試成績×0.5。
其他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4+專業科目考試×0.2+面試成績×0.4。
面向村(社區)干部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0.5 +面試成績×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