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就發布了關于赴華航班需要進行核酸檢測證明的說明,其中就提到中外乘客須攜3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過在此過程中出現了證明不合規的情況,因此做另一個注意事項的說明,下面我們來看最新通知。
自8月24日起實施韓國赴華航班中外乘客憑3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PCR)陰性證明登機政策以來,在廣大乘客積極配合下,有關工作總體平穩順利。
近期我館發現,個別乘客因所持核酸檢測證明不合規在乘機時受阻,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在非指定檢測機構做檢測;二是不知道指定檢測機構名單已作調整,仍按舊版名單選擇了已被移出名單的機構做檢測;三是檢測證明上的姓名、護照號碼等個人信息有誤;四是證明樣式不對。在此提醒計劃搭乘赴華航班的中外乘客:
01
我館將根據有關醫院情況并參考院方意見,不定期對指定檢測機構名單進行增補或刪減,請務必按照最新名單選擇檢測機構。有關名單可通過中國駐韓國使領館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獲取。
02
在醫院領取紙質檢測證明時,請注意現場核對姓名、護照號等個人信息,如有錯誤應及時要求院方修正。
03
經我館推動,目前指定檢測機構均已出具統一格式的核酸檢測證明(見下圖,各醫院出具證明的細節可能有差別)。原則上,持非統一格式檢測證明的將無法登機。遇此情況,請及時要求醫院修改,并向當地中國使領館反饋。
04
從韓國直飛中國,可憑3日(72小時)內指定檢測機構出具的陰性結果紙質檢測證明原件登機,請不要在防疫健康碼小程序上傳報告。
請廣大中外乘客詳細閱知上述要求。感謝您的大力支持與配合!
來源:中國駐韓國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