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武漢地鐵上還發現不少播放外音的乘客,一些聲音讓部分人非常不適,對乘客乘車舒適度帶來很大影響。2020年10月1日起武漢市正式實施“新規”,在10月9日開出了第一張罰單,也是“第一罰”。對此,我們也表示非常的支持。
10月9日上午,一中年男子在1號線循禮門站臺吸煙。武漢地鐵執法人員發現后及時制止,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武漢地鐵方面介紹,這也是新修訂《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的“第一罰”。在從車尾向車頭的全車巡查中,除了發現一位乘客開著外放聲音看視頻外,沒有發現其他違規乘車行為。經過執法人員提醒,這位乘客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及時關閉了聲音并表達了歉意。
其實,全國不止武漢,多個城市此前也出臺相關規定,對乘客乘坐軌道交通的行為進行具體約束,違者將受到處罰。2019年5月15日,北京出臺地鐵新規,明確約束這一行為;上海、石家莊、杭州、貴陽、南京、南寧也明令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此外,北京還禁止大聲喧嘩或彈奏樂器,南京禁止大聲喧嘩吵鬧,致力于為地鐵乘客營造舒心的乘車環境。
新修訂《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10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其中“禁止在車廂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違反且拒不改正的,最高處200元罰款”這一新規對電子外放聲音進行了嚴格且處罰量化的規定,將地鐵治理、地鐵文明從教育倡導層面的“軟約束”,上升到法制層面的“硬約束”。
另外,乘客應當持有效乘車憑證乘車,不得使用無效、偽造、變造的乘車憑證,不得冒用他人的乘車證件。乘客應當配合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工作人員查驗乘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