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漢積分入戶申請截止至10月31日,再次之前申請人都可以通過網絡或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入戶窗口申請,查看積分結果、入戶名單之后的一個月即可帶著申請材料至窗口領取準予遷入證明,下面我們來看都有哪些申請材料。
入戶積分總分值達到75分,有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參加社會保險,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可申請。2020年申請時間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符合條件者攜帶以下材料即可辦理。
1、身份證
2、戶口簿
3、居住證
5、中央在漢企業湖北省直參保人員,需提供《湖北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專用);當年9月1日后新辦理或更換了《居住證》的人員,及當年9月1日后新參保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需提供《武漢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個人專用)》。
6、住房公積金繳存滿12個月記錄,以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認定為準。
1、個人信息
以公安部門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為準
2、社會保險
在武漢市(含新城區、中央在漢企業省直參保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一年積5分,積分計算精確到月。
3、住房公積金
在武漢公積金中心正常聯系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積分落戶申請時間滿365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累計匯繳滿12個月,不含補繳、異地轉入公積金)及以上的職工具備住房公積金積分資格。每匯繳滿12個月積3分,計算到月,不足3分的不積分。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2019年版)的通知
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年度積分入戶錄取結果公布后1個月內,持積分入戶申請材料原件、申請回執單(線下提交的有)到居住證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入戶窗口,核實申請材料后領取《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在網絡申請的,應在有效時間內通過官方網站進行申請。
2020年受理時間安排:
10月9日開始,各區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積分入戶申請,截止至10月31日。
11月1日至11月20日,查看本人積分結果
11月下旬,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信息平臺公示總積分超過75分的人員名單
12月中旬,本年度積分入戶結果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信息平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