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武漢戶籍車輛是外地車輛來武漢進行轉移,需要動車轉移,但是針對外地車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市民們還不清楚,目前的要求是怎么樣的,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車輛異地遷移需要材料:
1、首先是車輛調查。主要是核對發動機和車架號是否鑿改,是否與原檔案相符,是否盜搶機動車等;
2、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如系親友贈與則無需交易發票)。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邊(出)境領(銷)牌通知書》提供轉出及轉入人(單位)的身份證明以及與本車輛有關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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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收舊車牌照,發放臨時牌照。轉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所需資料《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本人簽字或代理人簽字);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現機動車所有人《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車主的書面委托原件。
實施時間:從11月20日起
非武漢市戶籍,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時,需要先去受理窗口查詢居住信息,有居住信息方可辦理過戶業務。如無居住信息,需要先辦理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方可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原辦理條件:
1、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于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查驗車輛,辦理轉移登記。
2、二手車過戶到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