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的工商業電費近年來一直在發生變化,國家一直在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從2019年7月份開始電價一直在下調,目前最新的工商業電價又要從2021年1月份開始調整了,具體的調整措施有哪些,2021年最新的電費標準是什么樣的。
公商業電費標準
1.1-10千伏: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6067元;
2.20-35千伏: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5869元;
3.110千伏: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5688元;
4.220千伏以上: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5489;
基本電價
1.最大需量:38元/千瓦·月
2.變壓器容量:25元/千伏安·月
居民用電
武漢市居民生活用電城鄉“一戶一表”用戶實行分檔累進遞增的階梯電價,按戶年均用電量分三檔。
第一檔年用電量2160千瓦時:每千瓦時0.558元;
第二檔年用電量2160千瓦時- 4800千瓦時:每千瓦時0.608元;
第三檔年用電量4800千瓦時及以上:每千瓦時0.858元;
居民合表用戶:電費價格不滿一千伏為每千瓦時0.58元,1-110千伏以下0.57元每千瓦時。
農業用電
1.不滿1千伏:0.5587元/千瓦時
2.1-10千伏:0.5387元/千瓦時
3.20-35千伏以下: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5337元;
4.35-110千伏以下: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5187元;
其中: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
1.不滿1千伏:0.3917元/千瓦時
2.1-10千伏:0.3717元/千瓦時
3.20-35千伏以下: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3667元;
4.35-110千伏以下:電費價格為每千瓦時0.3517元;
躉售用電:
1.縣級躉售電價:每千瓦時0.4567元
2.縣級以下躉售電價:每千瓦時0.4687元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容量電價和電度電價均有所下降
居民生活用電及商業辦公等一般工商業電價無變化
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有所下降
具體調整:
優化峰、谷、平時段設置并增設尖峰時段,合理調整各時段電價價差,進一步明確峰谷分時電價適用范圍。值得注意的是,低谷時段電價最低,基礎電價僅按48%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