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的個人所得稅的確認已經開始,次年的個人所得稅一直都是12月份開始確認,2021年的個人所得稅有哪些變化,其中需要確認的情況有哪些,一起來看具體操作步驟。
確認時間:
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于每年12月進行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確認范圍:
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仍為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6項。納稅人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分項填報,如果扣除項目無變化,也可選擇快捷操作。
操作指南: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可以看到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入口。
2、點擊進入后,扣除年度選擇2021年后,納稅人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分項填報,如果扣除項目無變化,也可選擇快捷操作(即一鍵帶入)。
3、一鍵帶入后,如有變動,還可以點擊修改,然后一鍵確認完成該項操作。
需要確認的情況: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yǎng)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1、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項目,父母雙方的扣除比例應符合政策規(guī)定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2、納稅人填報的贍養(yǎng)老人項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計扣除金額要符合標準。相關政策: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yǎng)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于約定分攤。
3、納稅人與其配偶不能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相關政策: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方式,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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