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都施行電動車上牌新規,更是明確不符合電動車目錄的不準上牌,電動車上牌才能在路上行駛,更需要佩帶頭盔等,2021年電動車上牌新規有什么變化,下面就是全部內容
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國家和本市標準要求而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 不得在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 。
(銷售承諾)明確消費者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因未納入產品目錄無法在本市登記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貨。
(申請登記上牌)明確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其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上牌 。
(對違法生產、銷售非機動車行為的處罰)明確銷售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退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山西呂梁
山西呂梁將實施電動車管理條例:對于超標車,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這類車取得上牌后,才可以上路。
此外,禁止電動車改裝、加裝,山西呂梁的電動車管理條例基本上與其他地方的條例差不多。不知道這次出臺的電動車新規,會給山西呂梁的朋友們帶來多少的影響呢?
湖南湘潭:
根據湘潭市多個部門聯合發布的消息:從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符合目錄公告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上路行駛,還有低速電動車、老年代步車等車輛,這類車輛沒有安全保障。
甘肅敦煌
2021年1月1日起,敦煌市將會嚴查電動三輪車的掛牌情況,對電動三輪車實施需要掛牌、購買保險等上路標準,對未掛牌的車輛將進行嚴查、嚴懲。
并且還要求市民在駕駛電動三輪車時必須要佩戴頭盔。
天津
在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中,明確要求市民騎乘電動自行車時,需要佩戴安全頭盔。
合肥、鄭州
河南鄭州、安徽合肥等地在經過免費登記上牌工作后,將會在2020年12月31日截止上牌,
從2021年1月1日起,將對無牌騎行的電動車實施扣車、罰款的處罰,嚴查電動車無牌駕駛現象!
未上牌的朋友注意啦,一定要抓緊時間給電動車上牌。
江西吉安
《吉安市電動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車的銷售、上牌、駕駛行為等方面都進行了規定,該規定將于2021年1月20日起施行。
上海
目前上海對電動車管理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這個公開征求意見還是非常民主的,在上海的朋友可以關注一下,如果對電動車管理條例有什么意見,可以提上去。
而在即將到來的2021年,上海將出臺正式的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