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親屬關系公證主要用于繼承遺產、留學、探親和國外定居之用,內容就是證明申請人與關系人存在親屬關系的真實性,不過你知道在武漢市公證處辦理親屬公證所需材料和費用嗎。
親屬關系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我國公民的申請,依法證明申請人與關系人之間親屬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
(一)申辦親屬關系公證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身份證件
國內當事人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境外當事人提供:護照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戶口本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
2、如需委托他人代辦,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件,手寫委托書(寫明因何原因委托誰辦理何種公證,本人簽名,原件或傳真件均可)
3、親屬關系證明
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戶籍地派出所、檔案保管單位出具。親屬關系范圍僅限于證明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旁系血親須在證明中說明其親屬關系的淵源。例如表兄弟需說明是其母兄弟或姐妹的子女還是其父姐妹的子女。如果證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二種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一代替證明:①如果您以前辦理過出生公證,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證書;②《出生醫學證明》(如果《出生醫學證明》內容缺項、涂改、填寫字跡不一致,《出生醫學證明》不能作為唯一證據使用,還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項)
4、上述證明材料中均不能體現親屬居民身份號碼時,還需提交親屬身份證件或戶口本復印件,無法提供的親屬公證書中將無該親屬的身份號碼,可能會影響公證書的使用
5、 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填寫公證申請表(涉外及涉港澳臺公證申請表下載或到公證處索取)
根據武漢市長江公證處官網《公證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顯示,親屬關系、撫養事實、監護權證明,每件收費80元。
親屬關系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或者是聯系線上的相關辦理機構代為辦理。
注意:辦理認證普遍需要較長時間,不同地區有所不一樣,具體請咨詢戶口所在地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