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證是當事人向公證機關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真實性、合法性活動。2021年武漢市居民若需要申辦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應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和其他證明材料,下面我們來看詳細的手續信息。
申辦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明
1、自然人應提交的身份證明
(1)、境內申請人提交:戶口簿、身份證
(2)、境外申請人提交:護照、通行證、臺胞證、旅行證等
委托他人代辦公證還應提交:
(1)、有效的委托書
(2)、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法人/其他組織應提交的身份證明
(1)、營業執照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護照等)
委托他人代辦公證還應提交: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署的有效委托書
(2)、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二)、其他證明材料
1、《房地產權證》
2、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交共有人身份證明及其同意出售房屋的證明
3、法律、法規、規章或公司章程中規定,轉讓必須經批準或通過的, 須提交經批準或通過的文件
(三)、公證員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據武漢市長江公證處發布《公證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顯示,證明經濟合同有不同的收取比例。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委托公證的備件:
(1) 辦理委托公證時,不需要受托人到場,委托人到場辦理,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2) 售房委托公證:身份證明、戶口本、不動產權證書、契稅發票、購房至今的婚姻關系證明以及受托 方的身份信息;
(3) 買房委托公證:身份證明、戶口本、婚姻關系證明、買賣合同以及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或者網簽合同;
注意事項:
(1) 公證書上的內容(姓名、身份證號碼、產權地址、房屋產證編號)需與提供的證件內容保持一致
(2) 若業主方公證,需辦理委托事宜(查檔,簽署買賣合同、繳納和減免稅費,產權過戶手續,領取產證,注銷抵押等)
(3) 若客戶方公證,需辦理委托事宜(查檔,簽署買賣合同、繳納和減免稅費,產權過戶手續,領取產證,辦理抵押等)
(4) 若客戶方為多個權利人時,公證書需體現權利人的份額分配
(5) 交易雙方不得相互委托
(6) 交易雙方不能公證委托給同一個人
(7) 委托期限不能超過 2 年
(8) 不得指定受托人或第三人代為收款
1.房產贈與是否必須公證?
非直系親屬間的贈與仍然需要公證,現在只有直系親屬間的贈與不需要公證;
2.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是否有效?
該房屋贈與合同有效。此時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雙方簽訂合同公證后未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此時的房屋所有權并沒有轉移,所有權還是歸贈與人所有,物權效力并沒有生效,容易造成法律糾紛;所以大家如果辦理完房屋贈與合同公證后雙方應及時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贈與公證注意事項:
* 贈與人為公民的,贈與公證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 贈與標的物為共同財產或夫妻共有應共同辦理。
* 贈與標的物應產權清楚、無爭議、無抵押、留置、擔保等情況。
* 贈與行為應是將個人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不能有故意規避法律的行為。
辦理不動產贈與公證的,經公證后,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否則贈與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