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環衛工人和一些做著最底層工作的行業者,他們做的最辛苦的職業卻拿著微薄的工資。2019武漢最低工資調整,將對于湖北各地域的各行業工資進行調整以對他們付出的感謝。那么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是多少呢漲幅大嗎?
12月7日,省住建廳、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環衛工人工資動態增長機制,環衛工人基礎工資(不含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要高于當地年度最低工資標準10%以上。
2003年12月30日,原勞動部公布《最低工資規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那么,什么是正常勞動?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勞動者只要提供了8小時/天的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最低工資標準應剔除以下三項內容: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根據2017年9月湖北省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7年11月1日起,湖北最低工資標準按照適用地區劃分為以下四檔:
所以,各地環衛工人應得到什么標準的待遇,一對照就一目了然啦!
據統計,我省有環衛職工7.69萬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人員6.69萬人,占87%,45歲以上人員6.01萬人,占78.15%。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環衛工人平均月工資2100元左右。提高工資待遇,是廣大環衛工人最迫切的需要之一。
而目前,一些縣市環衛工人月工資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比較困難,我省出臺政策確保環衛工人工資水平,對他們是一大福音,除了工資待遇,通知還要求環衛企事業單位,依法與環衛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為環衛工人辦理“五險”做到應保盡保并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對簽訂勞動合同的環衛工人用人單位應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通知要求環衛企事業單位保證環衛工人享受帶薪年休假,落實輪休制度。
安排環衛工人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還要通過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降低勞動強度,到2020年,市州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要達80%,縣(市)城區達到70%。
針對環衛工人因交通肇事屢屢受傷的問題,該通知要求建立環衛工人特殊困難救助機制,各地應爭取設立大病救助和困難幫扶等專項救助基金,通過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措資金,對因工傷或患重病住院治療且家庭特別困難的環衛工人給予救助。
符合低保條件的環衛工人家庭,應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并按照有關規定,在醫療、住房、取暖、水電煤氣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減免費用。
環衛工人是值得我們尊敬、善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