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是一件需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事情,比如公積金,新單位愿不愿意接收公積金繳納,原單位會不會給你辦理公積金轉移等。當我們在換工作單位的時候公積金是否可以轉移,轉移流程是怎樣的,需要什么材料等,這些問題你都了解清楚了嗎?
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
職工工作單位變動的,單位應當在30日內為職工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單位開通網上業務的,可在網上直接辦理);
職工在武漢地區工作變動的,轉移職工或者轉出單位經辦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到轉出單位的受委托銀行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身份證(單位代辦的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和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2、新單位接收函;
3、《武漢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
職工需要攜帶身份證、轉出地公積金繳存憑證(公積金對賬簿、公積金專用存折卡等)和《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進行申報;隨后委托單位經辦人辦理相關手續,單位經辦人攜帶《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以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憑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公積金專用存折卡等)、委托人身份證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