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階段,2021上半年剩下的時間都將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在此期間如果要退稅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平臺進行申請,那么如果出現退稅為零的情況是為什么呢?
2020年退稅是零可能是你部分收入的計稅方式不對,你可以看看自己除了工資以外的收入有沒有計入年度最終計算,如果有其他收入,再加進去重新計算。
個稅退稅流程:
1、打開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界面,確認個人基礎信息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2、有一種可能是系統沒有把你的收入計算在內,此時我們在該軟件內添加上即可。根據你該筆收入的類型,這里我以勞務報酬為例,點擊“勞務報酬”。
3、然后點擊界面右上角的“新增”。這里有兩種添加方法,分別是“查詢導入”和“手工填寫”。這里我以查詢導入為例,在這里我們可以找到系統為帶入的收入,選擇該筆收入并點擊“確認添加”。(如果是手工填寫,則需自行填寫相關信息)
4、添加好后回到申報界面,點擊“下一步”,我們可以看到有應退稅額了,最后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1、應納稅所得額小于等于36000元
稅率:3%;速算扣除數:0
2、應納稅所得額在36000元-144000元
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
3、應納稅所得額在144000元-300000元
稅率:20%;速算扣除數:16920
4、應納稅所得額在300000元-420000元
稅率:25%;速算扣除數:31920
5、應納稅所得額在420000元-660000元
稅率:30%;速算扣除數:52920
6、應納稅所得額在660000元-960000元
稅率:35%;速算扣除數:85920
7、應納稅所得額大于960000元
稅率:45%;速算扣除數:181920
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下文簡稱《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注欄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公告》稱,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例】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單位員工。A單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為小李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假設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計54000元,則小李2021年可適用本公告。
【例】小趙2020年3-12月在B單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設小趙2021年還在B單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單位,則不適用本公告。
總之,2020年退稅是零可能是計稅方式不對,可返回重新計算,現在很多人都在個稅app上申請退稅,具體是手機端下載個人所得稅APP,然后點擊“2020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模塊,然后操作提示進行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