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我國已經有九地開始推行獨生子女護理假,但是效果并不明顯。2018年,我國又重新審視獨生子女護理假,請假難的問題。現在已有有很多網友有疑問,真的有這樣一個“假”嗎?我們來了解一下具體詳情如何。
有,每年不少于15天
1、網友問話
全國有八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其中湖北省從2017年12月1日開始實施,但我們在武漢市政府網站上找不到此文件,請問此政策是否有正式公布。
2、市民政局回復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于2017年9月29日經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并已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湖北省老齡辦網站上、武漢市民政局官網上進行公布,也可通過互聯網搜索查到。
關于“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在《辦法》第十一條已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扶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于十五天”,《辦法》明確的內容在全省范圍內有效。武漢市目前也正在組織實施此《辦法》。
對獨生子女護理假落地的報道,護理假遭遇的最大阻力來自于用人單位。目前真正實行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大多是行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小型企業較難落實。
有不少崗位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如果有人請假,會造成其他人工作量增加。
1、企業拒絕會怎樣
(1)用人單位不批準休假,職工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2)用人單位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工資福利,人社或有關部門將責令限期給付,并且企業可能被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情節嚴重,企業將會被列為工資支付行為失信單位,在招投標、市場準入、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
為此,全國人大代表張曉慶在今年兩會中建議,對實施護理假到位的企業給予政策激勵,對違規企業要施加懲戒,建立合理的社會成本分擔機制。
除護理假外,各地還出臺了許多其他獨生子女養老優惠政策及措施,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獨生子女父母上敬老院優先及宅基地分配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