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居住證到底是有什么用處的,關于居住證的用處,很多都不清楚,居住證還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居住證放久了會過期嗎,過期多久不能續期,只能重新辦理了。
按照規定居住證到期超過60日不能續期。前30日內,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經辦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列》第十條:
1、居住證自簽發之日起須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等,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2、居住證持有人逾期60日未補辦簽注手續的,經核實認定后,居住地公安機關應當在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中注銷居住登記并注銷、回收居住證。
按照規定居住證到期超過60日不能續期。前30日內,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經辦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7大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3、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4、機動車登記上牌;
5、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7、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6大公共服務:
1、接受義務教育、子女就讀;
2、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4、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5、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6、基本公共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