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過去了,我們期待的年終獎終于要分發了,那么你知道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如何扣稅的嗎,計算方法是否和過去是一樣呢,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大家年終獎扣稅稅率表以及2019年終獎扣稅如何計算的方法,來了解一下吧。
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將不納入當年綜合所得,也就是說我們的年終獎會另外計算所得稅,其計算方法和以往的計算方法是一樣,也就是按照全年一次性所得稅的獎金除以12,可以得到全月應納所得稅額,我們z再根據計算的全月應納所得稅額來看應該繳納哪一個檔次的稅費,下面是2019年年終獎獎金的稅率表:
1、不超過3000元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2、超過3000元,不超過12000元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10;
3、超過12000元,不超過25000元的,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1410;
4、超過25000元,不超過35000元的,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2660;
5、超過35000元,不超過55000元的,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4410;
6、超過55000元,不超過80000元的,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7160;
7、超過80000元的,適用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5160;
案例:
例如A員工,年終獎金為1萬元,那么10000÷12=833.33元,由于全月應納所得稅額低于3000元,根據稅率表適用稅率為3%,那么A員工需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0000*3%=300元;
再例如B員工,年終獎金為6萬元,那么60000÷12=5000元,由于全月應納所得稅額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間,也就是說B員工適用的稅率為10%,需要繳納的所得稅為60000*10%-210=5790元;
2018年年底稅務局就宣布了最新年終獎計算方法,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這三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都會單獨計稅,而不會并入員工當年的綜合所得中。
2018年12月31日之前發放的年終獎:除以12,分攤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不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
2019年1月1日之后發放的年終獎:不除以12,分攤到各個月份分別計算稅率,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合并納稅。
2019年的年終獎扣稅標準共有三個主要參考數據,第一是當月工資所得,第二年終獎除以12的商數匹配的稅率與速算扣除數,第三是個稅起征點5000元,可以得出2019年的年終獎獎金計算方法是:
1、當月工資大于等于5000元
年終獎/12的商數,匹配2019年個稅稅率表計算納稅金額。比如年終獎/12商數小于3000元,稅率為3%;商數在3000元-12000元,稅率為10%等。
2、當月工資小于5000元
年終獎-(5000-當月工資所得)/12的商數,匹配2019年個稅稅率表計算納稅金額。與上述計算方法相同,年終獎/12商數在12000元-25000元之間,稅率為20%。
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具體填報方式有四種:
一是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填寫;
二是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
三是填寫電子信息表,四是填寫紙質信息表。
相關鏈接:
2019年終獎如何扣稅:www.b2b-team.com/life/7356.html
個人所得稅APP下載問題:www.b2b-team.com/life/7720.html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2019最新:www.b2b-team.com/life/8325.html
2019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www.b2b-team.com/life/7516.html
2019年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www.b2b-team.com/life/7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