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申報工作已經于3月1日起開始了,在3月1日以前預約的市民朋友也可以按照預約時間開始申報了,在申報過程中有很多朋友對于個稅大病醫療扣除部分的扣除標準和政策不了解,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個稅大病醫療扣除的詳細解讀。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答: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費用支出屬于第二年的支出。該納稅年度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條件,納稅人可以在次年匯算時享受此扣除。
答:對于納入醫療保障結算系統的私立醫院,只要納稅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則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答:夫妻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額為8萬元,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萬元。
答:納稅人日常看病時,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等資料備查,同時,可以通過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查詢本人年度醫藥費用支出情況。
答:國家醫療保障局向公眾提供互聯網查詢服務。參加基本醫保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查詢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累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