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網友詢問有關新車上牌的相關問題,那今天正好借此機會,和各位講講上牌需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基本流程是怎樣的,如果還不太清楚的話,就來了解看看吧,希望能給大家提供有用的幫助。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三證合一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加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居民:《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該使館、領館或者該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出具的證明;
軍人:《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指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臺灣地區居民: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外國人:入境時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或者二手車交易發票。在國外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該車銷售單位開具的銷售發票及其翻譯文本,但海關監管的機動車不需提供來歷證明;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仲裁裁決書》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和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資產重組或者資產整體買賣中包含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資產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統一采購并調撥到下屬單位未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和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已注冊登記并調撥到下屬單位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該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被上級單位調回或者調撥到其他下屬單位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上級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
經公安機關破案發還的被盜搶且已向原機動車所有人理賠完畢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權益轉讓證明書》。
3、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含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1、車輛查驗
持相關材料,將車輛開到車輛查驗區進行查驗車輛,此步驟辦理完畢后取得“機動車查驗憑證”。
2、登記崗受理
在窗口提交所需的各種資料,受理新車上牌業務,此步驟辦理完畢后會取得“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
3、選號制證
機動車查驗完成后,可開始進行選號?,F在選號可以通過互聯網和自助機選號,如果想要保留原機動車號牌,那么在受理時也要一并申請。
以“交管12123”APP為例:
登錄“交管12123”APP,在業務中心點擊“新車選號”欄位,按提示進行信息填寫并確認,根據步驟選取號牌即可。
(圖源:交管12123截圖)
注意:
號牌領取方式可自提或通過郵政快遞。
若通過互聯網方式選定號牌后放棄,將會被納入黑名單,2年內不能在互聯網上辦理任何業務!
自選機選號:
①在上牌點選一臺自助選號機,掃描“流水號”條形碼;
②自助選號機電腦屏幕上將隨機滾動號碼信息,按“停止滾動”按鈕,屏幕顯示隨機50個號牌號碼;
③選擇心儀的號碼并按“確定”按鈕,否則系統將在180秒倒計時結束后,系統會自動默認是選號頁面50個號牌中的第一個號碼,號牌號碼一旦選取完畢后,就無法重新選號了。(互聯網選號在90秒左右,不同的選號方式會有不同提示。)
④繳納工本費,領取行駛證、登記證書;
⑤選擇號牌領取方式。
4、繳納費用
費用包括制證費、制牌費等。
5、領證取件
至制證處領取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臨時行駛車號牌(當場領取車牌的除外)。
具體上牌地點大家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
查詢流程:
溫馨提示:請大家提前合理安排時間,選擇就近地點上牌,錯峰、錯時辦理相關業務,盡量避開高峰期,避免扎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