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在武漢中心城區購買了商品房,又同時符合條件的話,是可以在武漢申請購房落戶的哦!如果你也有在武漢購房落戶的計劃,就接著往下看看吧!
武漢中心城區(含兩開發區)購買商品房落戶政策
1、中心城區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湖高新區關東、鐵箕山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
2、開發區包括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漢南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高新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除外。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年齡要求:
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未婚子女)可以申請落戶。
2、商品房要求:
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含11月1日簽訂合同),總價在50萬元以上和住房面積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簽訂合同,其購買住房總價在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辦公及經營性用房等)。
1、《申報戶口登記表(購買、租賃房屋登記類)》 (必須)
2、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
3、擬落戶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
4、購房合同(應上傳合同正文前6頁及第二十六條所在的簽章頁,共7頁)、全額發票及房屋權屬憑證(必須)
5、隨遷人員需提供親屬關系憑證
6、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必須)
免費。
法定時限為9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