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2018年是我國土地確認的最后一年,之后對農村土地的管理會更加嚴格,所以在農村有很多人在翻建房屋,以得到更多利益。
但是你知道以下五種情況的,將會被禁止翻建。讓我們來看看都是什么樣的情況吧!
眾所周知,在農村,無論房屋新建還是翻新,都需要經過審批,在取得相關的審批手續之后方可動工建設。
嚴格地說,如果未經審批就開始翻建房屋,就屬于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可能面臨罰款或房屋被拆除的下場。
翻建房屋有著嚴格的高度標準。根據《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規定,農村房屋布局分為垂直分戶(建筑層數 2 — 3 層)和水平分戶(建筑層數 4 — 5 層),每層建筑高度不得超過 3.3 米。
如果建設 3 層樓房,那么房屋的總高度不得超過 9.9 米,否則就屬于違規,會被拆除的。
農村的房屋和宅基地是嚴禁私下買賣的,如今不少城里人有到農村買地建房養老的想法,但是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這種是不允許的。
只有村集體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不是集體成員,也就無法新建或者翻新房屋。
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關于宅基地存在很多種爭議,而地上的房屋也會出現修建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雙方的意見不統一,房屋該如何翻建呢?
這種情況屬于宅基地或者房屋的權屬關系不明,老房翻新前,各方需要解決原來房屋的所有權問題,房屋的權屬關系明確了,才能申請翻建房屋。
過去在農村建房比較隨意,但現在各地對于宅基地的使用面積都出臺了嚴格的規定,如果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面積超過了當地規定的標準使用面積,那這房屋也就別想翻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