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無力承擔全部房價的人們的壓力,但是依舊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也無法承擔公租房的價錢。針對這些人的情況,國家可以給他們發公租房的補貼以此減輕他們的負擔。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公租房補貼的對象有哪些,補貼標準是多少吧!
1、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即低保戶
2、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但低于全市人均最低工資標準的家庭
3、人均收入高于最低工資標準但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4、人均收入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公租房準入上限標準的家庭
備注 :這四個層次的標準根據前一年的統計數據確定,每年動態管理
1、身份證
2、戶口簿
3、《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相關證明
1、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
2、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通過審核的家庭獲得租金補貼資格
3、符合領取租賃補貼條件的申請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時交納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銀行將租賃補貼存入申請人交納租金的銀行帳號內
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或市住房保障部門
1、人均收入低于560元,住房標準小于8平米(含8平米)的,租金直接減免,減免后按我市共有住房租金的50%收取,即按房屋使用面積記租,租金為每月0.75元/平方米
2、人均收入低于560元,住房標準為8-16平米(含16平米)的,人均月補貼12元/平方米
3、人均收入560-1300元(含1300元),住房標準小于16平米(含16平米)的,人均月補貼9元/平方米
4、人均收入560-2000元(含2000元),住房標準小于16平米(含16平米)的,人均月補貼4.5元/平方米
5、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含2000元),住房標準為無房,人均月補貼4.5元/平方米
備注:公租房租金補貼實行按“人頭”補貼,各區在市財政對承租人核定統一租金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可依據轄區內承租人的具體收入和住房情況,增發一定數額的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