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可能不太了解長租公寓的背后內幕,它的背后水是很深的。你想知道長租公寓行業普遍出現的是一個什么樣的模式來坑租客的錢的嗎?接下來就帶您了解一下這種亂象的發生原因以及發展模式是如何的。
部分長租公寓中介服務機構誤導消費者,通過與其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貸款,以消費者的信用風險換取其資金保障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簽”下租房貸款,房租不是交給房東而是交給網貸平臺;租賃機構因資金鏈斷裂,無法向房東繳付房租,導致一些尚處于租房合同期內的消費者。
不僅遭遇房東強制清退,還因租賃合同綁定貸款而面臨個人信用風險。
近期,“租房貸”頻頻在多地現身,不少租賃機構置租客利益不顧、過度使用金融杠桿圈錢擴張亂象頻現。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部分長租公寓中介服務機構誤導消費者,通過與其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貸款,以消費者的信用風險換取其資金保障。一旦經營不善,極易造成消費者面臨個人資金或征信風險。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消保委接到相關投訴330件,占23.6%。
北京蛋殼公寓的一位租客告訴新華每日電訊記者,“簽約前,蛋殼銷售人員不斷誘導我采用按月付款的形式,而不是‘付三押一’。
當時考慮到按月付款比‘付三押一’壓力小一點,后來才發現月付的合約是與第三方金融平臺簽的,銷售人員故意向租客隱瞞了租金變貸款的事實。”
記者翻看蛋殼公寓的租約合同發現,合同中確有提及“我司與第三方金融機構合作的分期產品支付房租”。如果租客不仔細閱讀合同,很難看出這是消費貸款。
事實上,采用“租房貸”模式的長租公寓不在少數。灣流等機構甚至強制租客必須采用租房貸款的形式支付房租。租賃企業在為租客辦理貸款過程中不履行告知義務的現象也十分普遍。
甚至以“第三方監管以保障雙方資金安全”、如果不選擇月付就提價等理由誘導租客貸款。
一位租客向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透露,“根據分期期數不同,手續費在6%至8%,相當于利息。更讓我擔憂的是,貸款需要涉及個人征信,辦理過程中還把我們的個人信息泄露給網貸機構。”
辦理“租房貸”后,網貸機構會將租期內的全部房租一次性轉給租賃企業,成為租客的債權人。比如,“愛上租”的租約合同中透露,網商銀行以資金代付的方式將分期總金額一次性支付至企業賬戶。
青客、蛋殼等租房平臺不管客戶實際入住多久,一律簽2年租房貸款合同,一次性從銀行貸出2年資金。
一位長租公寓運營負責人告訴記者,在租客與金融機構簽下貸款合同后,租賃機構相當于獲得“再融資”,并開啟“拿房-出租-融資-再拿房”的循環模式。
“分期貸款的還款來源是所有簽署了房租貸款合同的租房人。借助金融工具,租賃企業可以大量沉淀資金,加大資金杠桿,讓擴張速度翻倍。”我愛我家原副總裁胡景暉認為。
“這種模式實際上是讓租客以個人信用幫長租公寓企業貸款,嚴重侵犯了租客的權益。”
9月,剛入住上海長寧自如寓1個多月的租客發現地板已經翹起,地板材質很差,裝修也十分簡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