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面向社會招錄,凡符合條件的青年可于9月30日前登入國家消防員招錄平臺報名,之后10月上旬凈值按心理測試,10月下旬體格檢測,11月初進行面試,11月底獲知錄取名單,下面來看申請報名詳情。
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職責使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試行)》(人社部規〔2018〕5號)等法規政策,現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消防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經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此次湖北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消防員560名(均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隊伍招錄510名,森林消防隊伍招錄50名(具體招錄計劃見附表1)。
二、招錄條件與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志愿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24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間),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26周歲(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對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專業人才,經應急管理部批準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體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定向招錄退役士兵須為解放軍或武警部隊服役期滿退役士兵(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正常退出消防員),以作戰部隊退役義務兵為主;專項招錄高校應屆畢業生須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取得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
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兩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高校應屆畢業生對待。
三、招錄程序
(一)網上注冊報名。招錄對象可在7月20日23時至9月30日18時登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平臺(http://xfyzl.119.gov.cn),查詢瀏覽招錄信息,注冊進入消防員招錄在線報名系統。
申請特殊專業人才放寬年齡報名的,由本人于9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郵戳時間為準)向省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錄辦)掛號信郵寄書面申請和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郵寄地址:武漢市武珞路360號省應急管理廳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郵編:430071),經省招錄辦組織審核、公示并報應急管理部審批同意后,辦理網上注冊報名(有關條件和程序詳見附件2)。
網上報名時,招錄對象應按照類別選擇“社會青年”“退役士兵”“高校應屆畢業生”如實報名通道。退役士兵招錄對象必須選擇“退役士兵”報名通報,對隱瞞服役經歷選擇“社會青年”或“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通道的取消招錄資格。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招錄對象須填寫所學專業及專業代碼(可在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平臺“通知公告”欄查詢)。
招錄對象登錄在線報名系統前,須仔細閱讀《報名指南》和《報名須知》,按系統提示錄入報考意向、調劑志愿、學歷經歷、表彰獎勵等信息,并上傳證件照片和居住證、退伍證等圖片。報名證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須為藍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證照片(橫向拍攝身份證正、反面照片,身份證須整體處于居中位置,不留邊框,確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證件照片需經系統工具處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傳。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取消招錄資格。
招錄對象須憑注冊的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打印準考證,查詢招錄進度,請務必牢記。報名時,招錄對象可按照個人意向選擇在戶籍地省份或經常居住地省份報名。報名意向欄設有調劑選項,如選擇服從調劑,可按個人意向在“同省跨隊伍”(志愿在本省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進行調劑)、“同隊伍跨省”(志愿在所選隊伍全國范圍內進行調劑)、“跨省跨隊伍”(志愿在全國范圍內的兩支隊伍間進行調劑)選項中進行選擇。服從調劑人員錄取幾率更高。
招錄對象也可到各市(州)縣消防救援支隊、大隊、消防站(中隊)領取宣傳資料,現場上網填寫報名信息。
(二)網上初審。網上報名期間,省招錄辦同步對招錄對象報名信息進行初審,招錄對象可登陸消防員招錄在線報名系統查詢網上初審情況。
網上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原則上不得修改;確需修改的,須由本人在報名系統中提出申請、說明事由,經省招錄辦審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審核。報名信息不完整、初審未通過的招錄對象,可在報名系統中補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審核。初審發現不符合條件范圍的招錄對象,可在報名系統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請,詳細說明修改事由,報省招錄辦審核、應急管理部審批,修改報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審核。修改報名信息僅限申請1次,須于9月20日前申報,9月21日0時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請。
(三)心理測試、現場復核。10月上旬開展心理測試和現場復核。心理測試采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由系統自動評判測查結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測試結果為“合格”的招錄對象進行現場復核。招錄對象參加現場復核時需攜帶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學籍證明材料(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證、立功受獎等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核現場無法提供者取消招錄資格。通過復核的,須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報名登記表》和《消防員招錄知情書》(附件2)上簽字確認。拒不簽字的,取消報名資格。2019年招錄后非正當原因退出的(含公示錄用未報到的)、政治考核復查不合格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四)體格檢查。10月下旬,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隊協調當地衛生部門指定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組織開展體格檢查。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省招錄辦審核,在原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對已評定殘疾等級和有嚴重傷病治療記錄等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錄。
(五)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10月底,對通過網上初審、現場復核、心理測試、體格檢查的招錄對象進行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體能測試實行量化評分,單項設最高分(15分),總成績最高40分,任一單項達不到最低標準的為“不合格”,予以淘汰。崗位適應性測試按照“優秀、良好、中等、一般”實行等次評定,任一單項達不到“一般”標準的予以淘汰。測試結果均為合格的招錄對象,按照1:1.5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見附件4)。
(六)面試。11月初,開展面試。面試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做法,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通過面試的招錄對象,進入政治考核程序。
(七)政治考核。11月上旬至11月底,對通過面試的招錄對象開展走訪調查、政治考核。招錄對象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政治考核表》,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按時上交。由省招錄辦統一組織實施,招錄對象所在的村(居)委會或畢業學校、基層派出所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政治考核表》簽署考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對不符合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相關規定的,不予招錄。在服役期間受紀律處分的不予招錄。
(八)公示錄用。11月底,對通過政治考核的招錄對象,根據“社會青年”、“退役士兵”、“高校應屆畢業生”三類招錄對象的體能測試、面試總成績和直接錄用、優先錄用規則分別排名,綜合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崗位適應性測試情況,按不超過120%的數量分類確定擬錄用(待補錄)人員名單,報送省招錄辦,由省招錄辦進行公示。公示前,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隊組織擬錄用人員簽訂入隊承諾書,拒不承諾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且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相關學位的畢業生,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出消防員,考核測試合格的直接錄用(如合格人數多于招錄計劃,按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用),急需專業優先(專業目錄見附件5);全日制大學專科急需專業畢業生優先錄用;對中共黨員、榮獲“三好學生”、“優秀團員”等表彰的人員、放寬報名年齡條件的特殊專業人才,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公示期至錄用審批前,若出現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錄條件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從差額公示人員中按照成績排名依次補錄。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九)入職培訓。12月上旬,新錄用的消防員,參加為期一年的入職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訓合格的,正式簽訂接收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對錄用后未報到,或入職培訓1個月內退出的,從差額公示人員中按照成績排名依次補錄。入職培訓3個月內,組織開展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復查工作,將腰椎間盤突出、半月板損傷、韌帶損傷、強制性脊柱炎等影響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納入體檢范圍,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公示錄用后未報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員招錄資格。入職培訓期間,非正當原因退出的,實行返還個人工資、補繳體格復檢費、入隊交通費、培訓伙食費等經濟性懲戒措施,取消今后消防員招錄資格。對正式簽訂接收協議后,非正當原因提前離職的,此后不得參加國家公職人員招錄(聘),并記入公民征信系統。
四、職業發展和保障
經批準錄用的消防員,培訓合格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規定,授予相應消防救援銜,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統一分配。工作滿規定年限,根據個人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和崗位空缺情況,可按規定比例逐級晉升。消防員中的優秀業務骨干,通過單獨招生擇優選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養,畢業后提任為指揮員。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消防員還可通過專門錄用干部考試直接提任為指揮員。
消防員實行與其職務職級序列相銜接、符合消防救援隊伍高強度、高風險和24小時駐勤備戰等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按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屬地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待遇,并根據消防救援工作特點建立傷亡附加保險制度(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社會保險、撫恤優待等相關政策出臺前,按轉制前政策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退役軍人事務部等部委與應急管理部聯合出臺的《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有關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84號)、《關于保障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交通出行優待權益有關事項的通知》(交運規〔2019〕4號)等文件,明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在傷亡撫恤、退出安置、就業創業、家庭優待、子女入學、住房醫療、交通出行、參觀游覽等方面享受專門優待政策。
消防員實行全程退出機制。不適合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經組織批準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滿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規定給予補助;工作滿12年以上、不滿退休年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據本人意愿也可選擇領取補助自主就業;達到退休條件的安排退休。
五、注意事項
消防員招錄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各招錄程序開始時間、成績結果,體格檢查指定醫院,測試、面試場地,政治考核具體要求等信息,省招錄辦將適時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網站(http://xfyzl.119.gov.cn/)發布,招錄對象可自行登錄進行查詢。未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相應招錄程序者,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湖北省消防員招錄工作政策咨詢電話:
湖北省應急管理廳:027-63962580,63962680;
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027-87269999轉9123,9235;
監督舉報電話:027-87272077。
本公告由湖北省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pdf
附件5: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2020年消防員招錄急需專業目錄.pdf
來源:湖北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