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會計考試相關要咨詢防疫需要核酸檢測或者相關事宜,可以進行撥打本市的會計管理機構電話,具體會計管理機構電話是多少,下面為你帶來一覽表。
序號 | 市州 | 名稱 | 電話 | 詳細地址 |
1 | 省直 | 湖北省會計考辦 | 027-87313587 | 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北環路44號 |
2 | 武漢 | 武漢市會計考辦 | 027-85746965 | 武漢市漢口解放大道1499號 |
3 | 荊州 | 荊州市會計服務中心 | 0716-8257198 | 荊州市沙市區塔橋路35號 |
4 | 黃石 | 黃石市會計考辦 | 0714-6208486 | 黃石市黃石港區亞光新村21棟 |
5 | 鄂州 | 鄂州市會計考辦 | 0711-3255222 | 鄂州市鄂城區古城路48號 |
6 | 荊門 | 荊門市會計局 | 0724-6663001 0724-6663022 | 荊門市掇刀區雙喜大道19號財政局大樓801室 |
7 | 宜昌 | 宜昌市財政局會計科 | 0717-6443830 0717-6444972 | 宜昌市發展大道7號 |
8 | 襄陽 | 襄陽市會計局 | 0710-3230387 | 襄陽市樊城區建華路12號 |
9 | 黃岡 | 黃岡市會計局 | 0713-8610968 | 黃岡市七一路3號 |
10 | 孝感 | 孝感市財政局會計科 | 0712-2836017 | 孝感市槐蔭大道311號 |
11 | 十堰 | 十堰市會計局 | 0719-8671937 | 十堰市河北路27號 |
12 | 咸寧 | 咸寧市財政局會計科 | 0715-8273615 0715-8273617 | 咸寧市咸寧大道45號 |
13 | 恩施 | 恩施自治州會計局 | 0718-8231627 | 恩施市舞陽大街一巷21號 |
14 | 天門 | 天門市會計局 | 0728-8211653 0728-8211654 | 天門市陸羽大道西40號(市財政局6樓) |
15 | 仙桃 | 仙桃市會計局 | 0728-3323351 | 仙桃市宏達路34號(仙桃市經管局5樓) |
16 | 潛江 | 潛江市會計局 | 0728-6237339 | 潛江市章華南路34號 |
17 | 隨州 | 隨州市財政局會計科 | 0722-3257252 | 隨州市城南新區迎賓大道 |
18 | 林區 | 神農架林區財政局會計科 | 0719-3335190 | 神農架林區松柏鎮中心街8號 |
湖北省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延期到什么時候考?
2021年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延期考試定于11月13日-14日舉行。
一、考試時間
11月13日?? 09:00-11:15????財務管理??
???????????14:00-16:00????經濟法
11月14日?? 09:00-11:45????中級會計實務
二、不參加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因考試延期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退費和2020年考試合格成績延期,退費后2020年有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申請日期為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申請登錄“2021年度湖北考區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不參加考試和2020年考試合格成績延長一年申請系統”(網址:http://kjbm.mof.gov.cn/ebanktf/newzj.jsp),填寫報名姓名和身份證號,按規定步驟完成申請。請謹慎選擇退費申請,一旦提交申請,無法撤銷,考試報名費按原路退還至本人報名時繳費銀行卡。逾期申請的不予辦理。
根據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要求,為全面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確保我省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延期考試安全順利舉行,現就考試疫情防控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并按要求落實。
一、考生應在考前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和新冠疫苗接種。現場體溫檢測未超過37.3℃的考生,憑“健康碼”綠碼、接種證明或健康碼中接種記錄、《體溫自我監測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可正常參加考試。
有禁忌癥不宜接種等特殊情況考生應提前向所在市州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考試管理機構)報告,并經當地防疫部門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當從考試前14天開始啟動體溫監測,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填寫《體溫自我監測登記表》(詳見附件,請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張),登記表應在考試當天入場檢查時交考點工作人員并由考點保留3個月備查。
三、考試前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有以上旅居史、接觸史和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癥狀(體溫高于37.3℃、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的,須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逐一進行專業評估,并根據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同意后方可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參加考試。
四、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考試當天應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注意保持人員合理間距。
五、考生應自備口罩,在進入考點考場、考試及考后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應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
六、赴考時請提前預留足夠的時間,以便接受考試入場前的體溫檢測。入場時應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間距。發現體溫超過37.3℃的,應按要求現場接受復測。
七、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關閉手機并放置于指定位置。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不得擁擠、聚集或在考場、考點附近逗留。
八、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調整,請考生提前登錄所在市州財政部門官方網站并關注有關考試信息,了解本地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參加考試。
九、考生應提供真實的身體健康狀況信息。凡弄虛作假,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處理,并視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