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高校畢業生已經開始了畢業后的準備工作,準備辦理工作入職的同學們想知道洪山區如何辦理畢業生檔案接受手續,需要哪些條件以及材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的接受流程,有需要的畢業生朋友可以詳細了解一下。
按照人社部發[2021]112號文件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由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負責管理。
(1)畢業后被洪山區非公有制企業或社會組織聘用,需提供簽訂就業協議(三方協議)﹔
(2)具有洪山區常住戶口(非學校和單位集體戶口),畢業之后未就業、出國、自主擇業;
(3)畢業后在洪山區自主創業并進行工商登記。
(1)畢業后被洪山區非公有制企業或社會組織聘用的,需提供學校和工作單位已蓋章的三方協議〔根據不同地區實際情況,協議原件一般是三份或四份);
(2)具有洪山區戶籍,畢業之后未就業、出國、自主擇業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畢業證書(原件);
(3)畢業后在洪山區自主創業并進行了工商登記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備注:所有材料現場審核后現場退還。
(1)申請人需持規范材料,向洪山區人力資源局人才交流中心窗口申請。
(2)辦事窗口現場審查,材料準確齊全,現場在三方協議上蓋章或開具《武漢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對不符合條件的,現場告知情況和理由。(政策依據和辦理流程已在窗口公示)
備注:被洪山區非公有制企業或社會組織聘用的畢業生,由用人單位人事管理人員攜帶介紹信前來辦理三方協議蓋章業務。如用人單位無人事主管部門,且未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協議,需用人單位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協議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在就業協議書上主管部門一欄蓋章;如用人單位已是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單位,可以直接蓋章。
(1)在線申請:湖北政務服務網
(2)現場辦理:珞獅路198號洪山區人力資源局304室
(3)聯系方式:027-8729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