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費劵領了卻不抵扣,用不了是怎么回事,需要點擊領卷詳情查看湖北消費劵使用詳細,滿足使用劵的金額抵扣及使用范圍,還不清楚的市民,快來了解下吧。
1.湖北消費券(普通券)
在各市州區域搶領的湖北消費券(普通券)限當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區域使用。湖北消費券(普通券)可與平臺和商戶(機構)優惠券疊加使用,每筆消費僅限使用一張消費券。
搶領的湖北消費券(普通券)限7日內使用,過期作廢。“日”為“自然日”,使用截止時間為從消費券投放當日(含當日)開始計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輪第一批湖北消費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時間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輪第二批湖北消費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時間為9月26日24:00前,其他時段投放的湖北消費券(普通券)依此類推。前一輪未使用的湖北消費券(普通券)逾期作廢,其額度自動滾投到下一輪資金總量中。
2.湖北消費券(特惠券)
湖北消費券(特惠券)可與平臺和商戶(機構)優惠券疊加使用,每筆消費僅限使用一張湖北消費券(特惠券)。
搶領的湖北消費券(特惠券)限7日內使用,過期作廢。“日”為“自然日”,使用截止時間為從消費券投放當日(含當日)開始計算的第7日24:00前。前一輪未使用的湖北消費券(特惠券)逾期作廢,其額度自動滾投到下一輪資金總量中。
1.湖北消費券(普通券)
湖北消費券(普通券)需到線下實體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進行消費并在線支付時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預存等消費。
首輪(中秋)、第二輪(國慶)湖北消費券(普通券)發放期間,消費者搶領的商場消費券、超市(便利店)消費券、餐飲消費券三類消費券按不同類型使用,所有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按行業類別僅適用三類中一類消費券;
第三輪(雙十一)、第四輪(雙十二)湖北消費券(普通券)發放期間,消費者搶領的商場消費券、超市(便利店)消費券、餐飲消費券三類消費券不限類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不分行業類別,均可適用所有三類消費券。
(1)商場消費券:首輪(中秋)、第二輪(國慶)湖北消費券(普通券)發放期間,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家居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費券:首輪(中秋)、第二輪(國慶)湖北消費券(普通券)發放期間,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等;
(3)餐飲消費券:首輪(中秋)、第二輪(國慶)湖北消費券(普通券)發放期間,限使用于餐飲店(含外賣)。
2.湖北消費券(特惠券)
湖北消費券(特惠券)用于省外消費者在指定電商平臺“荊楚優品”和“荊楚好糧油”銷售專區消費,不得用于充值、預存等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