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一項莊嚴而嚴肅的事情,但是近年來很多人將婚姻當做兒戲不屑一顧,經常出現閃婚閃離等現象,為了阻止這一現象,婚姻登記出臺新規定,規定婚姻登記之前要進行婚前輔導等課程,下面一起來看具體規定。
9月8日消息,民政部、全國婦聯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探索開展婚前輔導,提升結婚頒證服務水平,建立地方領導、社會名人頒證制度等舉措。
1.將開發婚前輔導課程,編寫教材和宣傳資料,在婚姻登記大廳通過宣傳欄、視頻、免費贈閱等,幫助當事人做好進入婚姻狀態的準備,學會管理婚姻,努力從源頭上減少婚姻家庭糾紛的產生。據悉,婚前輔導內容主要包括宣傳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責任、溝通技巧、家庭發展規劃等。
2.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至少設立一個獨立的頒證大廳,探索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并實現頒證常態化,通過引導婚姻當事人宣讀結婚誓言、領取結婚證,在莊重神圣的儀式中宣告婚姻締結,讓當事人感悟銘記婚姻家庭蘊含的責任擔當。
3.建立地方領導、社會名人頒證制度,鼓勵當事人邀請親朋好友共同見證。
4.探索離婚冷靜期內對當事人開展婚姻危機干預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支持開展婚姻家庭社會工作服務,面向社區積極開展親子教育、防家暴教育、生活減壓和社會支持等預防性專業服務。
5.婚姻登記場所設置婚俗文化墻或婚俗文化廊,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婚姻家庭文化展示廳、婚俗文化博物館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
6.推廣體現優秀中華文化的傳統婚禮,組織舉辦集體婚禮,倡導健康文明、簡約適度的婚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