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荊州機場正常運營,乘客可使用機場大巴、出租車來往城區和機場,其中出租車收費標準官方有規定,應實行雙向全程打表計價,單次可加價10元等等,下面我們來看荊州機場出租車收費規定。
2021年1月中下旬荊州市交通運輸局、荊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荊州市稅務局發布《關于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至荊州機場實行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的要求:
1、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在現行計價經營范圍內至機場實行雙向全程打表計價。
2、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在計價經營范圍內至機場,按照計價器顯示實際金額,加上每趟次臨時定額加價10元收取費用。
3、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 從機場至中心城區計價經營范圍,不能收取10元臨時定額加價(含返程和新乘)。
4、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按照計價器收取的費用,向乘客 提供“湖北客運出租車發票”、每趟次臨時定額加價10元,向乘客 提供“湖北通用定額發票”
荊州市發改部門作出了相關解釋,由于荊州沙市機場超出了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打表范圍,屬議價區域,空駛率高,出臺新的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在時間上無法滿足通航時間的需求,為避免價格糾紛,出臺了相關管控措施。
附:關于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至荊州機場實行臨時管控措施的通告
為保障荊州機場通航后旅客出行,加強巡游出租汽車管理,切實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創造和諧的出行環境,現就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至荊州機場實行臨時管控措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鑒于荊州城區巡游出租汽車至荊州機場,其中的上海大道至機場段超出原打表計價經營范圍,屬議價區域。為避免產生價格糾紛,經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市政府同意,決定對超出原打表計價經營范圍的上海大道至機場段實行雙向打表計價經營。
二、荊州城區巡游出租車在原計價經營范圍內至機場,按照計價器顯示實際金額,加上每趟次臨時定額加價10元,合并向乘客收取費用,同時提供“湖北客運出租車發票”和“湖北通用定額發票”。
三、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將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四、本通告自1月29日起執行,待荊州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調整后本通告停止執行。
荊州市交通運輸局
荊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荊州市稅務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