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消費券即將于6月13日開始發放,很多市民朋友想了解2022湖北消費券哪些店可以使用,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的使用范圍以及用券規則,有領券需求的市民朋友可以詳細了解一下。
(一)商場券:僅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服裝鞋帽專賣店等線下實物零售門店;
(二)超市券: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機動車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等線下實物零售門店;
(三)餐飲券:僅限使用于餐飲門店(含外賣)。
第一輪至第三輪第一批消費券發放期間,消費者搶領的商場券、超市券、餐飲券僅限于在各自對應的消費場景使用,各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按在服務平臺備注的行業類別僅適用某一類消費券;從第三輪第二批開始,消費者搶領的消費券取消類別限制,改為通用券,可在三類場景打通使用。
1. 省內消費者在各市州區域搶領的消費券僅限于在該市州區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區域使用。
2. 消費券可與平臺、機構和商戶各類優惠疊加使用。扣除平臺、商家等各類優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比如,核銷1張面額20元的消費券,扣除其他各類優惠后的待支付金額需達到60元及以上。單筆消費僅限使用1張消費券。核銷時不找零、不變現,禁止倒買倒賣。每張消費券在支付后自動核銷。
3. 消費者搶領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從消費券投放次日開始計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廢。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6月20日24:00。其他時段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依此類推。
4. 逾期作廢的消費券,其資金自動退回服務平臺賬戶,滾動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5. 消費者搶領并使用后發生退款的消費券自動作廢,其資金自動退回服務平臺賬戶,滾動投放到下一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