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領取的湖北消費券,可以查看使用規則,可以線上及線下來使用,需要參與合作商家店即可,其中餐飲劵、商場劵,超市劵使用地方不同,大家需要了解下。
一、使用時間
消費者搶領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從消費券投放次日開始計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廢。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6月20日24:00。其他時段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依此類推。
二、使用地點
湖北省內消費者在各市州區域搶領的消費券僅限于在該市州區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區域使用。
三、使用范圍
1、商場消費券:僅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服裝鞋帽專賣店等線下實物零售門店;總共三種面額:滿120減40、滿240減80、滿360減120。
2、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機動車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等線下實物零售門店;總共三種面額:滿30減10、滿90減30、滿150減50。
3、餐飲消費券:僅限使用于餐飲門店(含外賣);總共包括三種面額:滿60減20、滿150減50、滿240減80。
四、使用數量
使用消費券支付時可以與其他優惠疊加使用,單筆支付只可核銷1張消費券。
五、使用注意事項
1、消費券使用門檻以支付寶訂單金額為準,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轉讓、不可售賣、不可找零、不可提現、不可為他人付款。
2、消費券可與平臺、機構和商戶各類優惠疊加使用??鄢脚_、商家等各類優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比如,核銷1張面額20元的消費券,扣除其他各類優惠后的待支付金額需達到60元及以上。單筆消費僅限使用1張消費券。核銷時不找零、不變現,禁止倒買倒賣。每張消費券在支付后自動核銷。
3、逾期作廢的消費券,其資金自動退回服務平臺賬戶,滾動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4、消費者搶領并使用后發生退款的消費券自動作廢,其資金自動退回服務平臺賬戶,滾動投放到下一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