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金提高多地都有發布最新通知,那么今年8月1日全國整體撫恤金上調哦,那么各地發放標準以通知為準,下面了解下。
1.浙江杭州優撫金提高標準
烈士遺屬每年撫恤標準為77280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每年撫恤標準為70848元;病故軍人遺屬每年撫恤標準為64416元;抗戰期間的在鄉復員軍人每年撫恤標準為48300元;解放戰爭期間的在鄉復員軍人每年撫恤標準為45108元;建國后的在鄉復員軍人每年撫恤標準為4188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年撫恤標準為38652元。
2.浙江湖州安吉縣優撫金提高標準
烈士遺屬每月撫恤標準由之前的4780元提高至現在的5263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每月撫恤標準由之前的4366元提高至現在的4824元;病故軍人遺屬每月撫恤標準由之前的3976元提高至現在的4386元;抗戰期間的在鄉復員軍人每月撫恤標準為2633元;解放戰爭期間的在鄉復員軍人每月撫恤標準為2469元;建國后的在鄉復員軍人每月撫恤標準為2304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月撫恤標準為2304元;兩參人員每月撫恤標準為950元;部分烈士子女每月撫恤標準為660元。
3.安徽宣城郎溪縣優撫金提高標準
烈士遺屬每年撫恤標準為23130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每年撫恤標準為19860元;病故軍人遺屬每年撫恤標準為18680元。
在鄉復員軍人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提高后的補助標準為:抗日戰爭時期入伍的,達到每人每年13840元,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1820元,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市縣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870元;解放戰爭時期入伍的,達到每人每年13040元,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1460元,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市縣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430元;建國后入伍的,達到每人每年12860元,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1460元,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市縣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250元。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在現行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中央財政承擔30元,縣(市、區)財政承擔20元。提高后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060元,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600元,市縣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460元。
4.北京市優撫金提高標準
調整了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370元,二級傷殘335元,三級傷殘305元,四級傷殘275元。
調整了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調整了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
1.1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106670元/年,因公103300元/年,因病99910元/年。
2.2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96530元/年,因公91450元/年,因病88030元/年。
3.3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84700元/年,因公79600元/年,因病74550元/年。
4.4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69420元/年,因公62670元/年,因病57590元/年。
5.5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54220元/年,因公47410元/年,因病44030元/年。
6.6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42360元/年,因公40080元/年,因病33860元/年。
7.7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32200元/年,因公28820元/年。
8.8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20330元/年,因公18610元/年。
9.9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16890元/年,因公13560元/年。
10.10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
因戰11860元/年,因公1014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