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假期。
1、育兒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計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個月內,夫妻雙方每12個月各享受10天育兒假。
2、每年的育兒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但應當在周年內使用完畢,不結轉至下個周年。用人單位應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明確職工育兒假使用的流程和規則,沒有規章制度規定的,由職工與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