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6月24日起,在合肥市區(不含四縣一市)范圍內道路禁止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合肥市(含四縣一市)道路禁止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
1、自2024年6月24日起,在合肥市區(不含四縣一市)范圍內道路禁止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
2、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合肥市(含四縣一市)道路禁止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
自2024年6月24日起施行
限制通行車輛為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除外。本通告中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