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日起,鄭州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640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338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10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886元,下限為578元。
1、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05620元,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的意見,確定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6406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6338元。按照鄭州市2024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10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210元。
2、靈活就業人員自主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月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月繳存基數上限為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地城鎮私營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的3倍,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根據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城鎮私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57726元,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886元,下限為578元。
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降低的單位,應當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