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滄州公積金最新消息,自2024年7月22日起,在滄州繳存公積金的人員,購買本市住房辦理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尚未結清的,可申請商轉公貸款。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4年滄州商轉公最新政策,趕緊行動吧!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購買本市住房辦理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尚未結清的,可申請商轉公貸款。
商轉公貸款的申請人除需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商業貸款所購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
2、申請人為原商業貸款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與《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權利人一致;
3、申請人及配偶同意用商業貸款所購住房做抵押;
4、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抵押權人僅為原商業貸款銀行,且無其他抵押、設立居住權、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5、申請人選擇“以貸還貸”方式,其商轉公貸款計劃須征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
6、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它條件。
申請人辦理商轉公貸款可自行選擇“先還后貸”、“以貸還貸”兩種方式之一:
1、先還后貸
以自籌資金先結清原商業貸款,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此方式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銀行的商轉公貸款)。
2、以貸還貸
以公積金貸款資金+自籌差額資金直接結清原商業貸款。(此方式適用于商業貸款銀行為市公積金中心商轉公貸款業務合作銀行)。
商轉公貸款額度、期限、利率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一致,分別根據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性質(新建房或二手房)對照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1、選擇“先還后貸”方式的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原商貸剩余本金(取萬元整數);
2、選擇“以貸還貸”方式的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原商貸剩余本金扣除2個月月還款額后的余額(取萬元整數)。
申請人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分中心)提出商轉公貸款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管理部(分中心)預受理,根據申請人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用等情況,確定辦理方式、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還款方式等要素。
1、先還后貸
選擇“先還后貸”方式的申請人,自籌資金還清商業貸款后,憑原商業銀行貸款結清證明及明細,辦理商轉公貸款審批、簽約、抵押等相關手續。抵押生效后,商轉公貸款發放至與申請人約定的第三方銀行賬戶。
2、以貸還貸
選擇“以貸還貸”方式的申請人,在獲得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后,辦理商轉公貸款審批、簽約、順位抵押等相關手續。抵押生效后,商轉公貸款發放至原商業貸款銀行指定的賬戶。申請人以自籌資金同步將差額部分結清,并辦理原商業貸款的結清/銷戶手續、抵押登記撤銷手續。
1、申請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
2、申請人及配偶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
4、轉貸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
5、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
6、原商業貸款借款/抵押合同、貸款銀行簽章的貸款明細;
7、選擇“先還后貸”方式的,需提供近2個月內的商業貸款結清證明及明細;
8、選擇“以貸還貸”方式的,需提供原商業貸款銀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直轉同意書》;
9、其他必要資料。
1、原商業貸款不能轉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2、原商業貸款房屋為聯名購買的,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婚姻關系聯名購房除外)。
3、原商業貸款借款人離異,離婚協議中明確或經法院判決、裁定其房屋產權歸屬發生轉移的,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滄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5、本業務自2024年7月22日開始實施。遇上級政策發生調整時,根據上級要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