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校期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是可以申請國家相關的補助政策的,可以用于解決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等,但是此前在申請的時候需要學生提供家庭困難的證明,需要村里和鎮里的蓋章,或開具相關證明,很多家庭困難的同學礙于自尊,會選擇放棄這個好的政策,那么為了讓更多貧困的學生享受到補助,教育部與今年上半年出臺了相關政策。
2019年高考前,教育部發布《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高校學生申請資助時需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的環節,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
取消以后貧困家庭大學生申請資助時,不需要向有關部門證實“家庭確實困難”了。這一政策既保證了貧困生可以享受到相應的補助,同時還能夠有尊嚴地獲得教育環境。政策一出臺,莘莘學子們就感受到了教育部門的人文關懷。
從教育部的最新規定來看,取消了貧困生家庭經濟情況證明之后,今后,貧困生本人需要作出一個書面承諾。這種書面承諾,一般情況下,都會有一個格式模板,通常情況下,申請人本人只需要對模板中的內容負責,對自己的訴求負責,簽個名或抄一遍就可以了。對于以前需要跑街道辦或鄉鎮政府才能辦妥的證明,改用書面承諾,無疑可以讓申請人減輕很多的負擔,也真正達到了少跑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