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和生育保險都屬于社保的內容,據說,從2019年底湖北省就要開始實施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了,那么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之后,個人需要繳納生育保險嗎?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有沒有變化?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相關規定。
從湖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今年年底,我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兩項保險”)將合并實施。屆時,兩項保險將實現統一參保、統一征繳、統一管理和統一經辦,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1、個人仍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根據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稅務局聯合印發的《湖北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隨單位參加湖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并辦理兩種保險參保登記,生育保險費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統一征繳。
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費率之和,個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不變,仍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
2、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意見》指出,合并實施后,具體待遇標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低于合并實施前的標準。
3、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
《意見》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實現基金共濟。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要將生育醫療服務要求的指標納入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中,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圍,全面推行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為規范。
注: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規定請以官方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