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湖北省召開“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新聞發布會”其中聲明了執行垃圾分類的具體時間,以及如何實施措施,在立法上如何做等信息。相關人員表示力爭在今年的10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而城鄉地區垃圾分類立法可能在2020年出臺。
武漢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快《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立法工作進程,力爭今年10月出臺,盡快進入強制分類階段。目前,省委常委會已經同意將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優先納入省級立法項目,住建廳力爭9月底前編制完成省級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并報送省人大,爭取納入2020年立法計劃。
根據城市和農村生活垃圾產生特性和處置特點,以簡便易行、群眾容易接受為原則,我省確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方式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農村分類方式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投放環節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農村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要求分類。
收集環節
合理設置環境友好的垃圾分類收集站點,統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和容器標識;嚴格執行分類收集規范,杜絕混裝混運;公示收集時間、規范收集車型標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廚余垃圾(易腐垃圾)的收集(處理)單位(企業)應建立進出臺賬。探索建立“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對未實行垃圾分類或分類不符合要求的單位,多次違規拒不整改,收運單位可以拒絕收運。
運輸環節
各地建立和完善運輸系統,嚴禁“先分后混”。按照區域內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分類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路線,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并噴涂統一規范的標識;規范有害垃圾中轉運輸,完善收集暫存點布局;完善可回收物收運系統,合理布局建設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
處理環節
推進有害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強化有害垃圾全過程污染控制,屬于危險廢物的,應按照危險廢物管理;探索“互聯網+資源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和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兩網融合”;
采取長期布局和過渡安排相結合、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快餐廚廢棄物和廚余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農村易腐垃圾就近進行生態堆肥處理;推進其他處理方式轉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
(1)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實施農戶繳費制度,建立與分類質量相掛鉤的生活垃圾收費機制。
(2)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專項支持政策,確保有害垃圾規范收運處置。建立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政策,引導企業回收利用低價值可回收物。
(3)制定易腐垃圾資源化產品用于綠地、林地等土壤改良的補貼政策,打通易腐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出路。
(4)健全餐廚廢棄物和建筑垃圾資源化扶持政策,促進再生產品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