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現在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類使用資源,每天我們都要用到電。對于電費的繳納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自今年4月份起,武漢市就開展了對轉供電主體加價收費為題的專項整治活動,對私自進行電費加價收取紅利的商家進行處罰。
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的的重要舉措。自2018年4月以來,湖北省先后5次下調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先后兩次提出當年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即2年降低20%。2019年7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再次降低。
全市摸排轉供電主體,全面清理不合理加價行為今年4月以來,針對這一現狀,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在市委作風巡查第八組的督導下出動千余人次,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一場針對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涉及一般工商業用電轉供電主體加價收費問題的專項整治行動。
根據國網武漢供電公司提供的6124個轉供電收費計量點名單,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出動千余人次,聯合供電部門開展全面摸排,建立轉供電主體清單臺賬,對轉供電主體收費情況實行全面掌握、全面監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凡轉供電主體不執行目錄電價,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