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武漢本地人還是外地人,只要按照規定繳納了醫保,就可以享受武漢城鄉居民醫保規定待遇。并且只要屬于武漢市規定應當享受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的困難人員,他們的個人繳費將會有全額補助。
外來人員可享受武漢醫保,武漢人去市外就業醫保政策也無差別。之前,武漢市將新農合制度與城鎮居民醫保合并為城鄉居民醫保,實現了3個“無差別”。
一是,本市居民與市外居民無差別——對戶籍沒有限制,無論市內市外人員,只要按照新制度的規定參保,就可按規定享受待遇。
二是,本市戶籍人員在市內市外無差別——城鄉居民尤其是農村居民,無論是去市外就業,還是留居市內,醫保政策一視同仁,解除了我市異地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后顧之憂。
三是,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無差別——城鄉居民執行一樣的繳費標準、一樣的待遇政策、一樣的業務經辦流程。
當前,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比如,2019年度武漢市居民的參保費用是個人繳費220元,但是政府的補助是540元,是個人繳費的2倍多。至此,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達到每人每年760元。
武漢市按規定應當享受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的困難人員,由各區人民政府組織統一參保、統一繳費。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優撫對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農村醫療保障精準扶貧對象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個人繳費由區人民政府全額補助。
2020武漢居民醫保繳費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