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設備及網(wǎng)絡通訊的普及,現(xiàn)在很多司機在開車時看手機,回復信息的情況非常多,經常就是一般開車一邊看手機,其實這樣是非常危險的,開車需要駕駛人全程集中注意力控制車輛,一旦分神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近日深圳交警率先發(fā)布了處罰條例,從下個月起只要在開車途中操作手機等電子設備的都將罰款300扣3分。
近日從深圳市交警部門獲悉,從11月1日起,深圳市將對開車途中手動操作移動電話或電子設備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0元記3分的處罰,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將“手持使用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改為“手動操作移動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手持”變?yōu)椤笆謩印?細微的文字變化帶來了更為豐富和明確的執(zhí)法內容。
交警部門提醒大家在駕駛車輛途中不要手動操作手機等電子設備,因為開車看手機很容易分神,忽視周邊道路情況,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后果將不堪設想。在開車時如果有緊急的事情盡量多使用聽覺系統(tǒng),如藍牙耳機、擴音器等,減少使用視覺系統(tǒng)。除此之外建議大家在車輛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將車輛停靠在路邊安全位置,處理好信息以后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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