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武漢市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范疇的情形有12種,為了保障兒童健康成長,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實施各項保障政策。下面是武漢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標準和具體保障措施。
從武漢市民政部門獲悉,按照湖北省民政廳等12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等12種情形的兒童將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范疇。
為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各項保障工作,武漢市民政局制定了多項舉措。督促指導監護人切實履行家庭監護責任,確保每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有人管、有人護。履行臨時監護責任,對于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護送的、監護人監護不力或出現無監護能力狀態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安排到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進行臨時監護。
全面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補貼制度,補貼標準按照武漢市孤兒保障標準執行。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規定實施醫療救助,分類落實資助參保政策,將家庭困難的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兒童納入“明天計劃”康復治療范圍。
參照孤兒教育保障政策,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后仍在校就讀的,按國家、省孤兒保障有關就學規定享受相應政策。
完善法律援助機制,加強對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社會動員優勢,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和青少年事務社工,提供心理咨詢、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專業服務,培養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加強與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方面政策的有效對接,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一人。
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加強對兒童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的宣傳,幫助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監護人知曉保障對象范圍、補助標準和申請程序,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動員引導社會力量關心、支持并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服務。
據了解,武漢市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還將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強化督促檢查,確保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實施各項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