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日后可以作為證據的電子數據,現在是信息社會,人們在網絡上的一言一行都將是受法律的約束,包括微信、微博、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的通信信息都可以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隨著信息化的推進,人們的行為方式逐步從“線下”向“線上”轉變,訴訟中的證據越來越多地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呈現。據光明日報報道,此次《決定》的頒布,標志著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正式在司法解釋中確認了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的證據地位。該《決定》中明確了電子數據涵蓋的5類信息、電子文件,其中包括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等。
依據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的決定》,根據該決定,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和電子文件:
1、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2、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3、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1、備份數據恢復
如果你的手機微信聊天記錄提前進行了數據備份,那么就非常簡單了,打開pc端的微信,點擊左下角選擇恢復聊天記錄至手機即可進行微信聊天記錄的恢復了。
2、專業軟件恢復
首先先告訴大家如果第一種方法無法進行恢復那么只有專業軟件才能進行恢復,其他方法都無法有效的恢復,反而不小心會造成數據的永久性被覆蓋的風險。其實選擇專業的軟件必須是要找行業里面TOP的值得信賴的公司產品才行,千萬不能找那些亂七八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