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機動車后都需要在車窗右上角粘貼檢驗合格標志,今日公安部發布消息,從今年的3月份起,全國將有16個城市開始試點檢驗標志電子憑證,這樣的話可以免去粘貼的麻煩,即使忘了粘貼也不會被交警處罰,同時還能不影響車窗的美觀。
試點城市名單:北京、天津、重慶、上海、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濟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貴陽、玉溪、烏魯木齊等。
2020年3月1日起,試點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電子化舉措將在以上16個城市先行先試。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標志業務時,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生成、自動推送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群眾可以登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直接查看、下載使用。
溫馨提示:屬于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對在用車輛尚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一生成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群眾可以直接上網下載使用。
應當申請補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有效期內,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即年檢合格標志)因故損壞或者丟失、滅失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申請補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一)具備條件
1、所在地注冊登記的在用機動車;
2、機動車在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有效期內;
3、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因故損壞或者丟失、滅失。
(二)準備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車管分所領取);
2、機動車行駛證 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